概述
從2020年3月1日起,在EAEU歐亞經濟聯盟境內銷售的電子電氣產品必須通過RoHS合格評定程序,以證明其符合EAEU技術法規037/2016中關于在電氣電子產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規定。
TR EAEU 037建立了在歐亞經濟聯盟(俄羅斯、白俄羅斯、哈薩克斯坦、亞美尼亞和吉爾吉斯斯坦)境內流通的產品(以下簡稱“產品”)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的要求,以確保產品在區域內自由流通。
如果這些產品還需要符合海關聯盟的其他技術法規,則這些產品必須符合海關聯盟的所有技術法規要求,才能進入歐亞經濟聯盟。
二、受TR EAEU 037法規管控的產品( “附錄1”)
該法規適用于在歐亞經濟聯盟區域內流通的下列產品:電器設備及家用電器:
? 用于食品的加工和儲存、廚房工作機械化的設備,以及其他廚用設備;
? 加工(洗滌、熨燙、烘干、清洗)亞麻布、衣服和鞋子的設備;
? 用于清潔和整理房間的設備;
? 維護和調節室內環境的設備;
? 衛生設備;
? 用于頭發、指甲和皮膚護理的設備;
? 用于人體取暖的設備;
? 振動按摩器;
? 游戲、運動和訓練設備;
? 音視頻設備、電視和廣播接收器;
? 縫紉和針織設備;
? 電源、充電器、穩壓器;
? 園藝設備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