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插作為與人們日常生活和電器使用緊密相連的產品,出口歐盟面臨著一系列復雜且關鍵的規定和要求,下面讓我們具體了解一下。
歐洲電工委員會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發布EN IEC 60335-1:2023/A11:2023標準,該標準涵蓋了排插等家用電器及類似電器的最新技術要求,相較于之前版本有較大更新,引入了最新技術理念和產品測試要求,如明確了PELV 電路的要求、針對帶有一體式插腳在插座中的機械強度做相應的測試要求等。
認證要求
出口歐盟的排插需滿足一些重要的認證標準,其中最為關鍵的是CE認證。
CE認證是歐洲市場的一種強制性產品安全認證,適用于幾乎所有在歐盟銷售的工業產品和消費品,通過合規性評估和符合性測試,制造商可以為其產品貼上CE標志,以表示產品符合相關要求。
1、適用標準
EN 60898-1《電路斷路器標準》——適用于插排中的過流保護裝置(如保險絲或斷路器)。
EN 60898-2(如產品包含斷路器時的補充標準)。
EN 60669-1《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》——如果插排帶有開關。
EN 61058-1《器具開關標準》——適用于插排上的機械開關(如有)。
EN 62423《帶過電流保護的Type B RCD(剩余電流裝置)》——如果插排集成漏電保護功能。
2、認證標準
?。?)EN 60884標準
這是針對排插的主要標準,適用于戶內或戶外使用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、僅用于交流電的排插。其額定電壓范圍在50V以上但不超過440V,額定電流不超過32A,帶或不帶接地觸頭的插頭和固定式或移動式插座都包含在內。
(2)EN 62368標準
對于帶USB接口、智能控制等功能的排插,需要滿足EN 62368標準。
3、指令要求
(1)LVD(低電壓指令)
排插作為電氣類產品,出口歐盟需要符合LVD指令要求,其主要關注產品的電氣安全性能,確保產品在正常使用和可能出現的故障情況下,不會對用戶造成傷害。
EN 60320-1《家用和類似用途器具耦合器》——適用于插排的輸入插頭(如C13/C14等連接器)。
EN 60320-2-2/EN 60320-2-3(具體插頭插座類型的補充標準)。
EN 60950-1(或EN 62368-1)
如果插排附帶USB充電模塊等信息技術設備部件,需符合信息技術設備安全標準(舊版EN 60950-1已逐步被EN 62368-1取代)。
?。?)EMC(電磁兼容指令)
該指令要求產品在工作時產生的電磁輻射不得超過一定限值,同時產品也要具備一定的抗干擾能力,確保其他電子設備的正常運行。
EN 55014-1《電磁兼容性-家用電器、電動工具和類似設備的干擾發射要求》。
EN 55014-2《電磁兼容性-抗干擾性能要求》。
EN 61000-3-2(諧波電流發射限值)。
EN 61000-3-3(電壓波動和閃爍限值)。
不同樣式的排插在出口歐盟時對于EMC指令部分有相應要求,企業在出口前需要提前了解.
安全要求
1、電氣安全
排插的絕緣電阻、接地電阻要符合標準,耐電壓能力要達標,防止使用者產生觸電風險。在正常使用和故障條件下,排插的溫升應在規定范圍內,避免因過熱引發火災等危險,且其內部帶電部件需有足夠的防護,防止用戶意外接觸。
2、機械安全
排插的外觀不能有銳利邊緣、尖角等可能導致使用者受傷的缺陷,且其外殼應具有一定的強度和穩定性,能承受正常使用中的插拔力和外力沖擊,防止破裂或損壞。
3、環保要求
RoHS(限用有害物質指令)
RoHS(指令限制排插產品中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及其醚等有害物質的使用,減少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潛在危害。
WEEE(廢棄電子電氣設備指令)
該指令要求對廢棄的電子電氣設備進行妥善的回收、處理和再利用,制造商需承擔相應的回收責任或參與相關的回收計劃。
注意事項
1、雖然歐盟有統一的標準,但不同成員國之間可能存在一些細微的差異或特殊要求,企業在出口前需充分了解目標市場所在成員國的具體規定。
2、獲得CE認證的排插產品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注CE標識,標識應清晰、持久且易于辨認。
3、排插包裝上需標明制造商名稱、地址、商標、型號、技術參數、安全警示語等信息,且應以歐盟官方語言呈現。